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式完成後三十日內辦理驗收是什麼意思
這句話的意思是,當你收到廠商的通知,告知他們準備好或者可以進行程式驗收的時候,你需要在接下來三十天內安排並完成驗收程式。
這裡的「備驗」或「可得驗收」指的是廠商已經準備好他們的程式,並且認為它們可以接受驗證和測試,以確認它們符合契約或規範中的所有要求。「辦理驗收」則是指你作為客戶或買方,需要組織驗收過程,這通常包括對程式進行測試,檢查它們的功能、性能、安全性等方面是否符合預期。
「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式完成後三十日內辦理驗收」這句話是在提醒你,作為客戶,你有三十天的時間視窗來安排和執行這些驗收活動。這段時間是為了給你足夠的時間來準備和進行必要的測試,同時也給廠商一些時間來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或修改程式,以滿足驗收標準。
在這三十天內,你需要與廠商協調,確定驗收的具體時間和細節,並按照計劃進行驗收工作。如果你發現有任何問題或不符合的地方,應該及時與廠商溝通,以便他們可以進行必要的調整。一旦驗收完成,你可能需要提供書面的驗收報告,確認程式已經通過驗收,或者列出需要解決的問題和進一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