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意思

雷射(LASER)是英文"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的縮寫,意思是「通過受激輻射光擴大」。這個術語是由美國物理學家戈登·古爾德(Gordon Gould)在1957年提出的,他當時正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做研究。

雷射的原理是基於愛因斯坦的受激輻射理論。在受激輻射過程中,一個光子激發一個處於激發態的原子,導致該原子釋放出一個與激發光子特徵完全相同的光子。通過適當的條件,這個過程可以放大光信號,產生高強度、高方向性、高單色性的光束。

雷射的特性包括:

  1. 高亮度:雷射的光束亮度遠高於普通光源。
  2. 高方向性:雷射光束的發散角極小,因此具有很高的方向性。
  3. 高單色性:雷射光的波長非常單一,頻率也非常純。
  4. 高相干性:雷射光具有很高的相干性,這意味著它的光波相位高度一致。

雷射在許多領域都有廣泛的套用,包括醫學、工業、通信、軍事、科研等。例如,在眼科手術中,雷射可以用來矯正視力;在材料加工中,雷射可以用來切割和焊接金屬;在通信中,雷射可以作為光纖通信的載體;在測量中,雷射可以用來進行精密測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