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通知意思表示

「觀念通知」和「意思表示」是法律上的兩個概念,特別是在民法或契約法中經常會提到的名詞。以下分別解釋這兩個概念:

  1. 觀念通知(Notitiae mentales): 觀念通知是指當事人將自己的某種觀念或狀態通知對方,但並不因此希望或期望對方作出某種法律上的行為或反應。這種通知通常不具有約束力,也不會導致法律關係的變動。例如,甲告訴乙他生病了,這是一個觀念通知,因為甲並不是在要求或期望乙做任何法律上的行為。

  2. 意思表示(Voluntas manifestata): 意思表示是指當事人將自己意欲實現某種私法效果的意志表現於外部的行為。意思表示是私法行為(如契約)的核心要素,它必須具備三個要件:內心意思、外部表示和二者的一致性。意思表示一旦完成,就有可能產生、變更或消滅某種法律關係。例如,甲向乙提出買賣某物的要約,這就是一個意思表示,因為甲希望透過這個行為與乙建立買賣的法律關係。

總結來說,觀念通知是一種不具有法律效果的通知,而意思表示則是一種旨在產生、變更或消滅法律關係的行為。兩者在法律上的意義和效果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