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意思
虛假意思(拉丁語:volentes),又稱為虛偽表示或虛假陳述,是指在法律上,當事人故意作出不真實的陳述或表示,以欺騙對方,使其依賴該陳述或表示而作出某種行為。這種行為可能導致契約的無效或可撤銷,或者在侵權法中構成欺詐責任。
在契約法中,如果一方當事人作出虛假意思表示,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要求撤銷契約,除非對方已經知道該陳述是虛假的,或者該陳述對於契約的成立並不重要。在侵權法中,如果一個人因為另一個人的虛假意思表示而遭受損失,他可能有權要求賠償。
需要注意的是,虛假意思表示必須是故意的欺騙行為,而不是由於疏忽或無知造成的錯誤。此外,虛假意思表示必須對當事人的決定產生影響,否則不能成為撤銷契約或要求賠償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