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互相效力的意思

"萬事互相效力的意思"這個詞語來自於《聖經》的《羅馬書》第八章第二十八節,原文是:"我們知道,一切的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Romans 8:28, KJV)

這節經文的意思是,無論發生什麼事情,即使是那些看似不幸或困難的事情,都可以為那些愛神的人帶來好的結果。這並不是說所有的事情都是好的,而是說即使在困難的情況下,神也能夠使用它們來成就好的目的。這節經文給予信徒信心,即使在最困難的時刻,他們也可以相信神在掌管一切,並且最終會帶來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