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修法之前的「tdr」是什麼意思

在民國110年(即2021年)修法之前,「TDR」在台灣的金融市場中指的是「台灣存託憑證」(Taiwan Depositary Receipts)。TDR是一種投資工具,允許外國公司(通常是中國大陸的公司)在台灣的證券市場上發行代表其股票所有權的證券。這些證券可以在台灣的證券交易所進行買賣,為投資者提供了一個投資海外公司的管道,同時也為這些公司提供了一個募集資金的平台。

TDR的發行通常由存託銀行負責,存託銀行會將外國公司的股票保管起來,並發行代表這些股票的憑證給投資者。投資者購買TDR就相當於購買了這些外國公司的股票,但交易和結算都是在台灣的證券市場上進行。

然而,由於各種原因,包括市場流動性、監管要求和投資者需求等,TDR市場在台灣並不是非常活躍。因此,在2021年,台灣的金融監管機構對相關法規進行了修訂,以調整TDR的發行和交易規則。這些修法可能包括對TDR的發行條件、資訊披露要求、交易規則等方面的調整。

如果你是在詢問修法後的「TDR」,請注意,修法後的TDR可能會有一些新的特點或規則,這些可能會影響到投資者對TDR的認知和投資決策。建議您查看最新的法規和市場資訊,以獲得最準確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