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屬授權著作財產權給他人是什麼意思
專屬授權著作財產權給他人,是指著作權人將其著作財產權的專有使用權授予另一個人或實體,使其在特定時間和地理範圍內,享有獨家使用該著作的權利。這意味著除了授權人以外,任何人包括原著作權人在內,都不得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該著作。
專屬授權通常涉及以下權利: 重製權:授權他人重製著作。 發行權:授權他人發行著作的複製品。 公開傳播權:授權他人公開表演、播放或傳播著作。 公開展示權:授權他人公開展示著作。 改作權:授權他人修改或衍生出新的著作。 專屬授權的範圍可以非常廣泛,也可以只限於特定的權利和用途。例如,一位音樂家可能會將其歌曲的專屬表演權授權給一位歌手,但保留自己演唱該歌曲的權利。
專屬授權的期限和條件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通常會在授權契約中明確規定。專屬授權可能是有償的,即授權人會獲得一筆預付款和/或版稅;也可能是無償的,即授權人可能會為了促進某種合作關係而免費授權。
需要注意的是,專屬授權並不轉移著作的原始所有權,原著作權人仍然擁有著作,但授權人在授權範圍內享有獨家使用的權利。如果專屬授權到期或被終止,則原著作權人可以重新獲得這些權利的控制權,並可以將其授權給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