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孽意思
"天作孽"這個辭彙來源於中國古代的儒家經典,尤其是《尚書》中的《泰誓》篇。這句話的原文是:「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災難或不幸是由上天造成的,人們還可以通過努力去避免或減輕其影響;但如果災難或不幸是由人們自己的行為造成的,那麼就無法逃避其後果。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天」通常指的是自然法則、宇宙秩序或者神明的意志,而「孽」則指的是災難、禍害或罪惡。因此,「天作孽」可以理解為上天降下的災難或懲罰,而「自作孽」則是指人們自己造成的罪惡或錯誤。
這句話強調了人類行為的重要性,告誡人們應該遵守道德規範,避免因自己的過失而招致不幸。同時,這句話也反映了古代中國人對於天命和人為因素在決定個人命運和國家興衰中的不同作用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