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品有,異品遍無是什麼意思

"同品有,異品遍無" 這句話來自因明學(佛教邏輯學)中的論證規則,特別是陳那論師的《集量論》和法稱論師的《正理門論》。因明學是研究論證和邏輯的學問,它提供了一套規則和方法來進行有效的論證。

在因明學中,一個論證通常包含三個部分:宗(主張)、因(理由)和喻(例證)。宗是論證的主題,因是支持宗的理由,喻是用來解釋或證明因的例子。

"同品有,異品遍無" 是指在論證中,如果一個特徵在所有同品(具有與宗相同特徵的例子)中都存在,而在所有異品(具有與宗不同特徵的例子)中都不存在,那麼這個特徵就可以用來作為支持宗的因。

舉個例子來說明:

宗:聲明(語言)是有實質的。 因:因為聲明能夠表達意義。 喻:同品有(例如:語言能夠用來表達思想),異品遍無(例如:無意義的聲音,如風吹過樹林的聲音,不能表達任何意義)。

在這個例子中,"同品有" 意味著所有具有語言特徵的例子(同品)都能夠表達意義。"異品遍無" 意味著所有不具有語言特徵的例子(異品)都不能夠表達意義。因此,根據這個論證,聲明是有實質的這個主張是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