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當事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嗎

契約當事人可以通過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作出意思表示。

明示的意思表示是指當事人通過言語、書面檔案或者其他明確的方式表達其意願。例如,在簽訂書面契約時,當事人可以在契約中明確寫出其同意條款和條件。在口頭談判中,當事人也可以通過言語表達其意思。

默示的意思表示是指當事人通過行為或者情況表明其意願。例如,當買方接受賣方提供的商品並支付貨款時,即使沒有明確的言語表達,也可以被視為默示地同意了該交易條件。又比如,當一個租客按照租約支付租金並且繼續居住在租賃物業中,這也被認為是對租約條款的一種默示接受。

需要注意的是,默示意思表示的認定可能會因地區法律和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因此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依據相關法律和證據來確定當事人是否通過默示方式作出了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