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先述明的意思

"合先述明"是一個漢語辭彙,它的意思是事先說明、預先聲明或解釋清楚。這個辭彙通常用於正式的場合或檔案中,用來提醒對方注意某些重要的事項,或者為了避免誤解和糾紛,提前將某些情況或條件解釋清楚。

例如,在簽訂契約時,可能會有一段文字寫著「合先述明,本契約中的所有條款均為雙方自願達成,任何一方不得無故違約」,這就是在使用「合先述明」這個辭彙來提前說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日常生活中,「合先述明」也可以用來表達在開始某項活動或討論某個話題之前,先將一些基本的情況或規則說明清楚。這樣的做法有助於確保雙方或多方之間的溝通和合作能夠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