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是什麼意思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這句話出現在刑法條文中時,通常是指對於某種犯罪行為的未遂犯(即犯罪行為尚未完全實現或未達成預期結果),法律仍然規定要予以處罰。這裡的"前項"指的是前一個條文或前一個犯罪行為的規定,而"未遂犯罰之"則是指對於這個犯罪行為的未遂,法律也規定要進行處罰。

未遂犯的處罰通常是相對於既遂犯(即犯罪行為已經完全實現)來說的,未遂犯的處罰通常會較輕,因為未遂犯的社會危害性較小。但是,並不是所有犯罪的未遂都受到處罰,有些犯罪因為其性質或社會危害性,法律並不規定未遂犯的處罰。

例如,中華民國刑法第271條規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這就意味著,即使殺人行為並未成功(即未遂),法律仍然規定要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