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之於眾意思

"公之於眾"這個詞語來自於中文,它的意思是指將某件事情公開,讓大家都知道。這個詞語中的「公」指的是公共、公開,「之」是結構助詞,沒有實際意義,「於」是介詞,表示動作的方向或對象,相當於「向」或「對」,「眾」指的是眾人、大眾。

這個詞語通常用來形容將某個秘密、隱情或者重要的信息向公眾披露的行為。例如,某個政府機構可能會將一份重要的報告公之於眾,以便讓公眾了解情況;或者一個調查記者可能會將一些不法行為公之於眾,以便揭露真相和促使問題的解決。

在中文中,這個詞語還可以簡稱為「公開」,意思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