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案被告抗訴 辯護律師:量刑太重
7月31日是“徐玉玉被電信詐欺致死案”一審抗訴期限最後一天,記者今天從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一審7名被告人中有3人提出抗訴,分別是第一被告人陳文輝、第三被告人黃進春和第五被告人陳寶生,三人的抗訴理由均是認為量刑過重。
此案的第二被告人鄭金鋒、第四被告人熊超、第六被告人鄭賢聰和第七被告人陳福地不抗訴。
2016年8月19日,山東臨沂市高三畢業生徐玉玉,被以發放助學金名義的電信詐欺騙走9900元學費。徐玉玉從當地派出所報警後昏厥,搶救兩天后不治身亡。
今年7月19日上午10時,該案在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審判決中,法院認定陳文輝犯詐欺罪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6名被告人因犯詐欺罪分別被判處3至15年有期徒刑,且被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