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risdictions意思

"Jurisdictions" 這個辭彙源自於拉丁語 "juris dictionem",其中 "juris" 意為法律,"dictionem" 意為權力或管理。在法律和政治領域,"jurisdictions" 指的是一個國家、地區或機構在法律上有權管理和裁決的權力範圍或區域。

在法律上,管轄權可以分為不同類型:

  1. 地域管轄權(Territorial Jurisdiction):指在一個特定地理區域內行使法律管轄的權力。
  2. 專屬管轄權(Exclusive Jurisdiction):指某個級別或類型的法院對特定類型的案件擁有專屬的審判權。
  3. 平行管轄權(Concurrent Jurisdiction):指不同級別或類型的法院對同一案件類型都擁有管轄權。
  4. 個人管轄權(Personal Jurisdiction):指法院對特定個人或實體的權力,使其能夠對這些人或實體作出判決。
  5. 訴訟管轄權(Subject Matter Jurisdiction):指法院對特定類型案件的管轄權,通常基於案件的性質或價值。

在政治和國際關係中,"jurisdictions" 可以指不同國家或政治實體之間的權力劃分,特別是在處理跨國犯罪、環境問題或智慧產權等領域時。

總之,"jurisdictions" 是一個法律和政治概念,指的是在特定區域內或特定類型案件中行使法律權力的範圍和許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