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unge的意思
"Grunge"這個詞最初指的是一種音樂風格,起源於20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美國西海岸,特別是華盛頓州的西雅圖。這種音樂風格結合了搖滾、朋克和金屬元素,通常具有強烈的吉他失真、緩慢的節奏和深沉的歌詞。Grunge音樂的代表樂隊包括Nirvana、Pearl Jam、Soundgarden和Alice in Chains等。
隨著時間的推移,"grunge"這個詞也開始用來描述與這種音樂風格相關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它通常與一種反主流、反商業的姿態聯繫在一起,強調真實性、獨立性和對主流文化的批評。Grunge時尚也隨之興起,特點是穿著寬鬆、破舊的衣服,如撕裂的牛仔褲、 oversized T恤、工作靴和皮夾克。
除了音樂和時尚,"grunge"還可以用來形容任何具有這種反叛、不修邊幅特點的事物或態度。在不同的語境中,這個詞可能會有不同的含義,但它的核心總是與某種形式的非傳統、反主流文化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