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oupthink意思

"Groupthink"是一個社會心理學概念,由美國心理學家Irving Janis在1972年提出,指的是在團體決策過程中,由於成員之間的從眾壓力、互相依賴和追求一致性,而導致集體決策失誤的現象。簡而言之,就是指在集體中,個體為了保持團體和諧和避免衝突,可能會放棄自己的個人判斷和批判性思維,跟隨團體的共識,即使這個共識可能是錯誤的或是不合理的。

Groupthink的特徵通常包括:

  1. 團體壓力:團體成員感受到一種壓力,即必須同意團體的共識,否則可能會被視為異類或被排斥。
  2. 信息封閉:團體可能只接受那些支持團體觀點的信息,而忽略或拒絕那些可能挑戰團體共識的信息。
  3. 過度自信:團體成員可能過於自信,認為自己的團體是正確的,而忽視了其他可能的觀點。
  4. 道德推脫:團體成員可能會認為,由於團體決策,個人對決策的責任感降低,從而更容易做出不道德或不負責任的決策。
  5. 一致性需求:團體成員可能過於追求一致性,以至於不願意表達任何可能引起爭議或分歧的觀點。

Groupthink可能導致不良的決策結果,因為它抑制了多樣性和創造性思維,使得團體更容易陷入盲點。為了減少Groupthink的影響,Janis建議在決策過程中引入外部意見、鼓勵批判性思維和創造性思維、以及確保所有成員都能自由表達自己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