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理由拒卻是什麼意思

"附理由拒卻"這個詞彙並不是一個常見的法律術語,但它可能指的是在某些法律程式中,當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的請求或主張提出反對時,同時提供理由來支持其反對意見。在法律程式中,當事人通常需要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動議(motion)來反對對方的請求,並且需要提供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來支持其動議。

如果這個詞彙是在特定的法律程式或契約條款中出現,它可能指的是當一方當事人想要拒絕另一方的請求時,必須提供明確的理由來支持其拒絕行為。這種做法可以幫助確保當事人不能無故地拒絕對方的請求,而是需要在法律或契約規定的框架內提出合理的理由。

例如,在契約法律中,如果一方當事人想要拒絕履行契約中的某項義務,它可能需要提供理由來支持其拒絕行為。這些理由可能包括契約對方未履行其義務、契約已經被違反、或者存在其他合法的理由來支持拒絕行為。在這種情況下,"附理由拒卻"可能指的是當事人必須在提出拒絕時提供這些理由。

總之,"附理由拒卻"這個詞彙可能指的是在法律程式或契約履行中,當事人必須提供理由來支持其拒絕對方請求或主張的行為。具體的含義可能會根據上下文和適用的法律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