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得救意思

"重生得救"這個辭彙通常出現在基督教信仰中,特別是新教的一些教派中,如福音派、五旬節派等。這個辭彙來源於聖經《約翰福音》第三章中耶穌與尼哥底母的對話,耶穌對尼哥底母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約翰福音3:3) 這裡的「重生」指的是通過信仰耶穌基督,接受他的救贖,從而獲得新的生命,即屬靈生命的誕生。

「得救」則是指通過耶穌基督的救贖,罪得赦免,免去永恆的刑罰,得到永生的保證。在基督教信仰中,耶穌基督的死亡和復活是為了救贖人類的罪,使信他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因此,「重生得救」意味著通過信仰耶穌基督,接受他的救恩,一個人得到了新的生命和永恆的救贖。這個辭彙強調的是個人與上帝關係的改變,從罪人到義人的轉變,以及因此而帶來的內心深處的變化和生命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