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縣的意思

"郡縣"一詞源自中國古代的行政區劃制度。在秦朝以前,中國的行政區劃並不統一,各個朝代和地方勢力都有自己的劃分方式。秦朝統一六國後,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實行了郡縣制。

"郡"是指比縣更高一級的行政區劃,直屬於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派遣官員管理。秦朝時,全國分為三十六郡,後來增加到四十多個郡。每個郡下轄若干縣。

"縣"則是中國歷史上最基本的行政單元之一,直屬於郡或中央政府,由縣令或縣長管理。縣的範圍比郡小,負責具體的行政管理和稅收徵收等工作。

因此,"郡縣"連用時,指的是中國古代的兩級行政區劃制度,即郡下面設縣,郡縣都是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行政單位。這種制度在中國歷史上持續了很長時間,對後來的行政區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