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任辯護人是什麼意思
選任辯護人是指當事人自己選擇的辯護人,通常是律師。在刑事訴訟中,當事人享有辯護的權利,可以自行辯護,也可以委託律師或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代理人作為辯護人。當事人自行選擇的辯護人稱為選任辯護人,與之相對的是法院為當事人指定的辯護人,稱為指定辯護人。
選任辯護人的作用是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選任辯護人與當事人之間是委託與被委託的關係,辯護人應當根據當事人的意願和要求,為當事人提供盡職盡責的辯護服務。
在許多國家和地區的刑事訴訟制度中,選任辯護人是辯護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被視為保障被告人權利的重要措施。同時,選任辯護人也承擔著維護司法公正、促進司法效率的重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