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庭之訓意思

"過庭之訓"這個詞語出自《論語·季氏》,原文是:「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鬥;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

這裡的「過庭之訓」是指孔子在家中的庭院裡對他的兒子孔鯉進行教誨的情景。據說有一次孔鯉「趨而過庭」,就是說他快步走過庭院,孔子問他學了什麼,孔鯉回答說沒有學什麼。孔子就訓誡他說:「不學詩,無以言。」就是說不學《詩經》,就無法恰當地表達自己的意思。孔鯉後來又經過庭院,又被孔子問到學了什麼,這次孔鯉回答說學了《詩經》,孔子又訓誡他說:「不學禮,無以立。」就是說不學禮儀,就無法在社會上立足。

因此,「過庭之訓」就是指父母或長輩在家中對晚輩的教誨,尤其是指那些簡短而深刻的訓示,對晚輩的成長和修養有重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