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繫屬中意思

「訴訟繫屬中」這個詞彙來自於法律用語,特別是在民事訴訟程式中,指的是一個案件已經被法院受理,並且正在處理中的狀態。簡單來說,就是案件已經進入了司法程式,法院正在審理這個案件。

在法律程式中,當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並且法院接受了起訴,開始進行審理時,這個案件就進入了訴訟繫屬的狀態。這個狀態會持續到法院作出判決,或者案件因為和解、撤訴或者其他原因而終結為止。

訴訟繫屬中這個狀態有幾個重要的法律意義:

  1. 管轄權確立:一旦案件進入訴訟繫屬,法院就取得了對案件的管轄權,這意味著法院有權對案件作出決定。

  2. 一事不再理:根據「一事不再理」的原則,一旦案件進入訴訟繫屬,相同當事人間就不能就同一案件再向另一個法院提起訴訟。

  3. 程式進行:在訴訟繫屬期間,法院可以進行各種程式行為,如開庭審理、調查證據、聽取當事人陳述等。

  4. 當事人權利義務:當案件進入訴訟繫屬,當事人就必須遵守法院的程式規定,如按時出庭、提交證據等。

  5. 暫時性強制措施:在訴訟繫屬期間,法院可能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採取暫時性的強制措施,如禁止令、假扣押等。

總之,「訴訟繫屬中」表示案件已經進入了法院的審理程式,法院正在對案件進行處理。這個狀態對於確保司法程式的公正性和效率性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