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則終凶意思

"訟則終凶"這句話出自《易經》的《繫辭傳》,原文是:「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如果陷入訴訟之中,開始時可能還會有誠信和謹慎,但最終結果是不好的。

在《易經》中,"訟"是指爭訟、訴訟的意思。整句話的意思是說,當人們陷入訴訟時,雖然在一開始可能還能夠保持誠信和警惕,但這種情況持續下去是不好的,最終會導致不利的結果。這句話是在告誡人們要盡量避免訴訟,因為即使開始時有理,但訴訟的過程和結果往往會帶來不幸和災難。

這句話也反映了中國傳統文化中對於和諧與和解的價值觀,認為通過溝通和協商解決爭議比通過法律訴訟來解決問題更為理想。當然,這並不是說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訴諸法律,而是強調了訴訟的負面後果,提醒人們要慎重考慮訴訟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