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不得撤銷是什麼意思

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不得撤銷這句話的意思是,當一方當事人透過意思表示(例如書面通知或口頭聲明)來解除契約時,這個解除契約的行為是不可撤銷的。換句話說,一旦一方提出了解除契約的通知,就不能再反悔或撤銷這個決定。

這個原則的基礎是契約自由和法律確定性。當一方決定解除契約時,通常是因為對方違反了契約的義務,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如果允許解除契約的意思表示可以被撤銷,那麼契約的狀態就會變得不確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也會因此受到影響。因此,為了保護當事人的權益和確保法律的穩定性,法律通常規定解除契約的意思表示是不可撤銷的。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一旦提出了解除契約的通知,契約就一定會被解除。在某些情況下,即使提出了解除契約的通知,契約仍然可能會繼續生效,例如當解除契約的通知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當事人後來達成了新的協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