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在法律上,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是指當事人因為受到欺騙而做出的意思表示。這種欺騙可能包括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提供虛假資訊或者利用不正當手段誘使對方做出決定。當事人如果發現自己因為被詐欺而做出意思表示,通常有權要求撤銷該意思表示。

然而,撤銷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並不是無限制的。根據許多法律體系,如果該意思表示已經轉移給了善意第三人,並且第三人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以善意取得的,那麼撤銷權可能會受到限制。這意味著被詐欺的一方可能無法撤銷該意思表示,以保護第三人的權益。

例如,如果A被B詐欺而出售了一棟房子給B,但B隨後以正常價格賣給了不知情的C,C作為善意第三人可能會受到保護。A可能無法撤銷與B的契約,因為C已經成為房子的合法所有者。

這種規則的目的是為了維護交易的安全性和穩定性,保護那些沒有參與詐欺行為的第三方。然而,具體的法律後果會根據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制度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具體情況下,建議諮詢當地法律專業人士以獲得準確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