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氏規模是什麼意思
芮氏規模(Richter scale)是地震強度的一種量度方法,由美國地震學家查爾斯·弗朗西斯·芮克特(Charles Francis Richter)於1935年提出。芮氏規模是以地震所釋放出的能量來衡量地震的強度,其數值是一個對數刻度,每增加一個數值,代表地震的能量增加了約32倍。
芮氏規模的範圍從0到10以上,其中:
- 0表示非常微弱的地震,通常只有地震儀才能探測到。
- 3或更低的地震通常不會造成損害,但可能被某些人感知到。
- 4到6的中等地震可能會造成輕微的損害,並被廣泛感知。
- 7或更高的地震是強烈的,可能會造成重大損害,甚至引發海嘯等災害。
芮氏規模的計算基於地震儀記錄的地震波最大振幅,但需要注意的是,芮氏規模並不是一個直接反映地面震動強度的指標,而是地震本身釋放能量的量度。因此,同一次地震在不同地點造成的破壞程度可能不同,但芮氏規模值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