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簡易判決意思

聲請簡易判決是台灣司法程式中的一種請求,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以簡化訴訟程式並加速案件處理。簡易判決適用於某些特定的民事案件,例如金額較小的債務糾紛、車禍損害賠償等。

當事人聲請簡易判決時,通常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案件的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例如新台幣100萬元以下)。
  2. 案件的事實清楚,爭議不大。
  3. 當事人雙方都同意聲請簡易判決。

聲請簡易判決的好處是可以縮短訴訟時間,減少程式上的繁文縟節,並且判決的金額通常較低,適合金額較小的案件。然而,簡易判決的範圍和條件會根據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而有所不同,當事人在聲請前應先諮詢法律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