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重生的意思

在聖經中,「重生」這個詞語通常指的是一個人透過信仰耶穌基督而獲得靈魂上的新生。這個概念來自於耶穌與尼哥德慕的對話,記載在約翰福音第三章。當尼哥德慕問耶穌如何才能得到永恆的生命時,耶穌回答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翰福音3:3)

這裡的「重生」並不是指肉體上的出生第二次,而是指靈魂上的改變和轉變。這種改變是透過信仰耶穌基督為個人的救主,接受他的救贖,並且透過聖靈的工作,使人的心靈得到更新和轉化。這種重生是瞬間發生的,是一種心靈上的覺醒和改變,使人的生命因此而完全不同。

在聖經中,重生被認為是進入神國的必要條件,是成為神兒女的必要步驟。重生不僅僅是一種心靈上的改變,也是一種與神的關係的建立,是從罪和死亡中得到釋放,進入到神所賜的永恆生命之中。因此,重生被認為是基督徒信仰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概念,是靈魂得救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