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違例是什麼意思

在籃球運動中,違例(Violation)是指當球員沒有遵守比賽規則時所發生的事件。違例與犯規(Foul)不同,犯規通常是身體接觸的行為,而違例則是指沒有身體接觸的規則違反。以下是一些常見的籃球違例:

  1. 球回後運(Dribble violation):當球員在運球時,球不能回到他的手裡,否則就是球回後運違例。

  2. 三秒違例(Three-second violation):當攻擊方球員在對方禁區內沒有積極進攻或移動超過三秒鐘時,就會被判三秒違例。

  3. 五秒違例(Five-second violation):持球球員在沒有防守壓迫的情況下,有五秒鐘的時間來傳球、運球或射籃,超過五秒未動作即為五秒違例。

  4. 八秒違例(8-second violation):進攻方從後場控制球開始,必須在八秒內將球帶過半場,否則就是八秒違例。

  5. 二十四秒違例(24-second violation):進攻方在獲得控球權後,必須在24秒內完成一次投籃,否則就是二十四秒違例。

  6. 後場違例(Backcourt violation):當球員在後場運球或傳球時,不得再次完全控制球權,除非球已經進入前場(對方半場),否則就是後場違例。

  7. 非法進攻移動(Illegal screen):設立掩護的球員沒有正確地設立掩護,例如沒有給對手足夠的空間通過,或者在設立掩護時有非法的移動。

  8. 球員未列隊(Player out of bounds):當球員的任何部分接觸到界線外的地面或任何物體時,如果球還在比賽狀態,則該球員所在的球隊會被判違例。

違例的結果通常是將球權判給對方球隊,具體的判罰會根據違例的類型和比賽的現有規則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