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意思

籃球(Basketball)是一種團隊運動,起源於1891年美國痲薩諸塞州的春田學院(Springfield College),由加拿大體育教師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發明。籃球運動的目的是將球投入對方的籃框中得分,同時防止對方球隊得分。

籃球比賽通常在一個長方形場地進行,場地兩端各有一個籃框,籃框下方有一個禁區(也稱為「三秒區」或「鉤形區」)。比賽由兩隊各五名球員組成,分為上、下半場,每半場20分鐘(職業比賽通常是12分鐘),中間有一段休息時間。

籃球比賽的規則主要包括:

  1. 進攻隊伍有24秒的時間將球投入對方的籃框得分,否則將失去控球權。
  2. 球員在運球後不得再次持球,除非其他隊友觸球。
  3. 球員在對方的禁區內不得停留超過三秒鐘,否則會被判違例。
  4. 球員在進攻時不得對防守球員進行非法身體接觸,否則會被判犯規。
  5. 每隊在一定時間內可獲得若干次犯規豁免,超過後每次犯規都會讓對方獲得罰球機會。

籃球是一項全球性的運動,有著廣泛的群眾基礎和專業聯賽。國際籃球總會(FIBA)是負責管理國際籃球事務的組織,舉辦如世界盃籃球賽和奧運會籃球賽等國際比賽。在美國和加拿大,國家籃球協會(NBA)是最高水平的職業籃球聯賽。籃球也被列為奧運會的正式比賽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