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或併科意思
"科"或"併科"是法律用語,通常用於刑事訴訟中,指的是對犯罪行為人的懲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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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指的是對犯罪行為人單獨判處一種刑罰。例如,法院判決被告有期徒刑五年,這就是一種單獨的刑罰,稱為"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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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科":指的是對犯罪行為人同時判處多種刑罰。例如,法院判決被告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新台幣一百萬元,這就是一種併科的刑罰,因為被告同時要服刑和繳納罰金。
在刑事訴訟中,法官會根據犯罪的性質、犯罪行為人的動機、犯罪行為的嚴重程度等因素來決定是否單獨判處刑罰或是併科刑罰。併科刑罰的目的通常是用來加強對犯罪行為的懲罰力度,同時也為了彌補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