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寄一封信給乙表示願以新臺幣600萬元買a屋其意思表示何時生效
在法律上,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取決於其傳達方式和對方的知悉情況。如果甲以書面形式(如信件)寄出意思表示,通常會在對方收到時生效。然而,如果甲是以口頭或其他即時傳達的方式表達意願,則意思表示會在對方知悉時生效。
在這個例子中,甲寄了一封信給乙,表示願意以新臺幣600萬元買a屋。根據臺灣的法律,這封信件中的意思表示會在乙實際收到信件的時候生效。也就是說,當乙從郵局領取或由郵差親手交給乙時,或者乙的代理人或家屬代為簽收時,意思表示即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甲在信中設定了生效條件(例如,要求乙在特定日期前回覆),則意思表示會在條件達成時生效。此外,如果乙在收到信件後立即表示同意,則買賣契約可能在乙知悉時即刻成立。
總結來說,甲寄出的信件中的意思表示會在乙收到信件時生效,除非信中載有其他生效條件或雙方另有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