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而不校意思
"犯而不校"這個成語出自《論語·泰伯篇》,原文是:「以德報怨,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別人冒犯了自己,不要去計較或報復,而是應該用寬容和仁愛去對待。這個成語強調的是一種高尚的道德情操,即在面對別人的過錯時,能夠寬容大度,不去計較,而是以德行去感化和影響對方。
這個成語的用法通常是用來形容一個人的品德高尚,能夠容忍和原諒別人的過失,不與人為敵,不記仇。它體現了儒家文化中強調的仁愛、寬容和和諧的價值觀。在現實生活中,這個成語可以用來形容那些在人際交往中能夠保持平和心態,不輕易與人發生衝突,即使受到委屈也能夠以德服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