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占用是什麼意思
無權占用(拉丁語:Adverse Possession),又稱為侵占、不當得利或侵占不動產,是指某人未經合法所有權人的許可,持續地、公開地、不受乾擾地占有他人的土地或財產,經過一段時間後,可能會因此獲得該土地或財產的所有權。這個概念起源於普通法系,特別是在英美法系國家中,被廣泛應用於不動產法的領域。
無權占用的法律原則是基於這樣的一個理念:如果一個人長期以來都被允許或默許占有某塊土地或財產,並且在法律上沒有被所有權人起訴或驅逐,那麼這個人最終可能會獲得該土地或財產的所有權。這個過程通常需要滿足特定的法律條件,例如占有人必須持續占有一定時間(這通常由當地法律規定),占有必須是公開的,並且占有人必須以所有權人的方式對待該土地或財產。
無權占用的法律制度存在於許多國家,但具體的條件和程式可能因國家和地區而異。在一些地方,無權占有的法律可能已經被修改或廢除,或者可能只適用於特定的情況。因此,如果你對某塊土地或財產聲稱擁有無權占有權,最好諮詢當地法律專業人士,以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