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緩是什麼意思
死緩是中國刑法中的一種刑罰制度,全稱為「死刑緩期執行」。根據中國《刑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兩年執行。
死緩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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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期執行:被判處死緩的罪犯,在兩年的緩期執行期間內,暫不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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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期:在緩期執行期間,對罪犯進行考察,看其是否有悔改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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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刑:如果罪犯在緩期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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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為有期徒刑:如果罪犯在緩期執行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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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死刑:如果罪犯在緩期執行期間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死刑。
死緩制度的目的在於給罪犯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同時也體現了中國刑法中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