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因論意思

歸因論(Attribution Theory)是由社會心理學家海德(Fritz Heider)在1950年代提出的一種理論,用來解釋人們如何解釋和歸因自己和他人的行為。歸因是指人們對行為原因的推斷過程,這些原因可以分為內在因素(如人格、態度、動機)和外在因素(如環境條件、機遇、他人影響)。

歸因論的基本假設是,人們總是試圖理解自己和別人的行為,並且這種理解會影響他們的行為和情感反應。海德認為,人們通常會將行為歸因於內在因素(如個性)或外在因素(如環境),並且這種歸因會影響他們對行為的評價和預測。

歸因論有幾個基本原則:

  1. 內在歸因 vs. 外在歸因:人們通常會將成功歸因於內在因素(如能力或努力),而將失敗歸因於外在因素(如運氣或任務難度)。這種傾向被稱為「成功內歸因,失敗外歸因」。

  2. 控制點:個體的歸因傾向可以分為內控型(相信自己可以控制結果)和外控型(認為結果是由外部因素決定的)。這種分類被稱為「控制點」,它影響個體的行為和情緒反應。

  3. 一致性、一致性和特異性:人們在歸因時會考慮行為的一致性(個體在不同情境下的行為是否一致)、一致性(個體在不同時間點對同一刺激的行為是否一致)和特異性(個體的行為是否只針對特定刺激)。

  4. 基本歸因錯誤:人們在解釋他人行為時,往往過度強調內在因素(如個性),而低估外在因素(如環境)的作用,這種傾向被稱為「基本歸因錯誤」。

歸因論在社會心理學、教育、管理學等人文科學領域有著廣泛的應用,它有助於我們理解人們如何解釋和預測行為,以及這些解釋如何影響他們的態度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