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第三人責任險自用的意思
機車第三人責任險的「自用」意思是指保險標的車輛是用於私人非營業用途。在台灣,機車保險分為強制險和任意險,其中第三人責任險屬於任意險的一種。當你購買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時,你可以選擇投保「自用」或「營業用」。
如果你選擇投保「自用」,表示你使用機車的目的是為了個人或家庭非營業性的移動,例如上下班、上學、購物、旅遊等。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因為你的駕駛行為導致第三者受傷或財產損失,保險公司會依據保險契約的規定,負擔對第三者的賠償責任。
相對地,「營業用」則是指你使用機車進行營業活動,例如送貨、載客等。營業用車輛的保險費率通常會比自用車輛高,因為營業用車輛發生事故的風險較高。
在購買機車保險時,你應該根據自己的使用情況選擇適當的保險類別,以確保在發生事故時能夠得到合理的保障。如果你有任何疑問,建議你向保險公司或保險經紀人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