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證是什麼意思

書證(Documentary evidence)是指以書面形式存在的證據,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檔案資料。在法律程式中,書證可以包括各種檔案,如契約、書信、檔案、報告、帳簿、日記、書籍、報紙、雜誌、廣告、海報、電子郵件、簡訊、社交媒體訊息等。這些檔案通常需要經過公證、認證或翻譯等程式,以確保其真實性和可信度。

書證在法律程式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它可以為案件的事實提供書面證明,有時甚至可以成為決定案件勝負的關鍵。然而,書證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可能會受到質疑,例如檔案的真偽、檔案的完整性、檔案的來源、檔案的解釋等問題,都可能會影響書證的證明力。因此,在法律程式中,書證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查和評估,以確保其可信度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