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行起訴的意思

"更行起訴"這個詞語並不是一個常見的法律術語,至少在中文和英文的法律用語中沒有直接對應的解釋。如果這個詞語是在特定的法律文書或口語中出現,它可能有特定的含義,但通常情況下,我們需要根據上下文來理解它的具體意思。

如果我們將這個詞語拆分來理解,"更行"可能意味著再次、進一步或更改,而"起訴"則是指在法律程式中,起訴人(通常是檢察官或自訴人)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對被告進行審判的行為。

結合這兩個詞語,"更行起訴"可能的意思包括:

  1. 再次起訴:如果已經有一次起訴,"更行起訴"可能指再次對同一個人或同一案件提起訴訟。

  2. 進一步起訴:如果起訴還沒有開始,"更行起訴"可能指在原來指控的基礎上增加新的指控,或者對原來指控的細節進行進一步的說明。

  3. 更改起訴:如果已經有起訴,但起訴的內容需要更改,"更行起訴"可能指對起訴書中的指控進行修改或更換。

然而,這些解釋都是基於對詞語字面意思的一般理解,具體的含義還是要看詞語出現的上下文。如果是在法律檔案中出現,最好參考該檔案的其他部分來確定其準確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