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法律意思
"暨"這個字在漢語中通常用作連詞,表示並列、和、及、與等意思。在法律文本中,"暨"通常用來連線兩個或多個並列的主體、客體、行為或者法律關係等。例如,在一份契約中,可能會看到這樣的表述:
"甲方暨乙方在此達成一致協定。"
這句話的意思是,甲方和乙方都同意這個協定。這裡的"暨"就是表示並列,連線了甲方和乙方兩個主體。
在法律檔案中,"暨"還可以用來連線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等,表示並列或者包含關係。例如:
"本契約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暨雙方均應遵守本契約規定。"
這句話的意思是,契約從簽字蓋章的日期開始生效,並且雙方都應該遵守契約中的規定。這裡的"暨"表示的是一個包含關係,即從契約生效的那一刻起,雙方都要遵守契約。
總的來說,"暨"在法律文本中的意思通常是連線並列的元素,表示一種並列或者包含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