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走春的意思

"走春"是台灣閩南語的說法,意思就是指在農曆新年期間,親友間互相拜訪,問候新年進步、祝福新年順利的活動。這個詞彙源自於台灣的傳統習俗,類似於中國的春節拜年。

在農曆新年期間,人們會穿上新衣,帶著禮物和紅包,到親戚朋友家裡拜訪,表達祝福和關心。這種活動不僅增進了親友間的感情,也傳達了對新一年的美好期望。

走春的活動通常會持續到農曆正月十五日元宵節前,有些地方甚至會持續到整個正月。在走春的過程中,人們會吃吃喝喝,玩遊戲,聊天,享受新年的歡樂氣氛。

此外,走春還有另一個意思,就是指在春節期間外出遊玩,享受春天的氣息。在這個時候,台灣的天氣開始回暖,人們會到郊外踏青,享受大自然的美好。

總之,走春是台灣春節期間的一個重要活動,它不僅是親友間互相問候的機會,也是享受春天氣息的好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