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押、扣留、拘禁、禁見是什麼意思

這些詞語通常用於法律和刑事司法領域,它們的意思分別是:

  1. 收押 (retention):在法律上,收押通常指的是將某人或某物暫時保留或控制,直到法律程式完成或進一步的決定做出為止。在刑事司法中,收押可能指的是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暫時拘留,直到他們的案件得到解決。

  2. 扣留 (detention):扣留指的是將某人或某物暫時留置或控制,通常是在法律程式進行中。在刑事司法中,扣留可能指的是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拘留,直到他們的案件得到解決。

  3. 拘禁 (imprisonment):拘禁指的是將某人關押在監獄或其他形式的拘留設施中,作為對其犯罪行為的懲罰。在刑事司法中,被判有罪的人可能會被處以拘禁的刑罰。

  4. 禁見 (no-contact order):禁見是一種法律命令,禁止某人與特定的個人或人群進行接觸。這種命令通常是在家庭暴力、性侵犯或其他類型的犯罪案件中發出,以保護受害者的安全。

這些詞語在法律和刑事司法領域有特定的含義和用法,具體的意義可能會根據不同的法律體系和案件情況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