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執行有期徒刑的意思

"應執行有期徒刑"這個詞語通常出現在法律檔案或法院判決書中,用來描述對犯罪行為人的懲罰。具體來說,它指的是法院判決被告需要服刑的時間,即有期徒刑。

在法律上,當法院判處一個人有期徒刑時,會同時指定一個刑期,這個刑期就是被告需要實際服刑的時間。"應執行有期徒刑"就是指這個被判決的刑期,被告需要在監獄中服刑完畢,除非有特殊情況,比如減刑、假釋等,否則不能提前釋放。

例如,如果一個人被法院判處5年有期徒刑,那麼"應執行有期徒刑"就是指這5年時間,這個人需要在監獄中服刑,以完成他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