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令致期謂之賊意思
"慢令致期謂之賊"這句話出自《孫子兵法》的《九地篇》,原文是:「故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故將有五危,必死,可殺也;必生,可虜也;忿速,可侮也;廉潔,可辱也;愛民,可煽也。凡此五者,將之過也,用兵之災也。覆軍殺將,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這句話的意思是,作為將領,如果遲遲不下達命令,導致部隊失去最佳行動時機,這就叫做「賊」。這裡的「賊」並不是指盜賊,而是指由於將領的失職導致部隊遭受損失。這句話強調了將領應該及時下達命令,把握戰機,否則就會給部隊帶來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