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通知事實行為
意思通知(volenti non fit injuria)是一個法律原則,用來描述當一個人自願參與某項活動,並且知道或應該知道可能會因此受到傷害時,他們就不能對因此產生的傷害提出賠償要求。這個原則通常用來作為抗辯,當被告能夠證明原告自願參與某項活動,並且知道或應該知道可能會因此受傷時。
事實行為(actus reus)是刑法中的一個概念,指的是一個人的行為是犯罪的必要條件。要被定罪,一個人必須不僅要有犯罪意圖(mens rea),還要有犯罪行為(actus reus)。事實行為是指客觀上違法的行為,而不考慮行為人的主觀心理狀態。
總結來說,意思通知是一個法律原則,用來描述當一個人自願參與某項活動並知道可能會因此受傷時,他們就不能對因此產生的傷害提出賠償要求。事實行為則是刑法中的一個概念,指的是客觀上違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