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杖意思

廷杖,又稱杖責、廷杖之刑,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刑罰,特指在朝廷上對官員進行的杖打懲罰。這種刑罰起源於唐朝,到了明朝時期,廷杖成為一種常見的懲罰手段,尤其是在明代的宦官專權時期,廷杖被濫用,成為政治鬥爭和懲罰異己的工具。

廷杖的執行通常是在朝廷上公開進行,由專門的行刑人員(稱為「杖手」)使用特製的木杖(稱為「杖」)對受刑者進行責打。受刑者的臀部通常是主要的受擊部位,但也有時會打在其他身體部位。廷杖的次數和輕重根據罪行的輕重而定,輕則數十杖,重則可達數百杖,甚至可以導致受刑者的死亡。

廷杖作為一種公開的懲罰,具有強烈的羞辱性質,旨在通過對肉體施加痛苦來達到震懾和懲戒的目的。然而,廷杖也常常被用作政治手段,用來打壓反對派或異己分子,導致了許多冤假錯案。到了清朝,廷杖之刑逐漸減少,但並未完全廢除。直到清朝末年,隨著西方思想的傳入和國內改革的推動,廷杖這種殘酷的刑罰才最終被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