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於親所當執的意思
"孝於親所當執"這句話出自《論語·為政》,原文是:「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這句話的意思是,孔子說他十五歲時立志學習,三十歲時能夠立身於世,四十歲時不再迷惑,五十歲時懂得了天命,六十歲時聽到別人說話都能順耳聽進去,七十歲時能夠隨心所欲地做事,而不會超過規矩。
其中,「孝於親所當執」是指在父母健在的時候,應該盡到孝道,這是做人的本分和應該執行的責任。在儒家思想中,孝道是社會倫理的基礎,認為孝敬父母是一個人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也是維繫家庭和諧、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孔子強調在人生的不同階段,都要盡到對父母的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