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建案意思

地上權建案是指一種不動產開發模式,其中土地所有權人將土地的使用權(地上權)出售或出租給建商或開發商,以便在該土地上進行建築物的建設。在這種模式下,買家購買的是建築物的所有權,但並不擁有底下的土地所有權。

地上權的期限可以是長期的,例如99年,也可以是短期的,例如50年。在期限內,地上權的持有人享有使用該土地的權利,可以對其進行建設、使用和收益。但是,一旦地上權的期限到期,土地所有權人可以收回土地,而地上權的持有人則失去了使用該土地的權利。

地上權建案在某些地區,特別是在土地資源稀缺、地價昂貴的地區,如香港、新加坡等地,非常流行。這種模式可以降低建築物的建設成本,因為開發商不需要購買土地的所有權,從而使得房屋的價格對於購買者來說更加可負擔。此外,地上權建案也可以促進土地的有效利用,因為它可以鼓勵土地所有權人將閒置的土地資源釋放出來,進行開發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