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終權意思

善終權(英文:right to die),又稱為尊嚴死、安樂死,是指個人在罹患不治之症、處於極端痛苦且生命即將終結時,有權要求醫療機構停止不必要的人工維持生命措施,以尊嚴的方式結束生命的權利。這個概念通常包括兩種情況:

  1. 主動安樂死(Active euthanasia):指在患者的要求下,通過藥物等方式加速患者的死亡過程,以結束其痛苦。
  2. 被動安樂死(Passive euthanasia):指在患者的要求下,停止或撤銷維持生命的治療,如呼吸機、人工營養和水分等,讓患者自然死亡。

善終權的爭議點通常在於如何確保患者的決定是出於自由意志、是否會被誤用來結束無行為能力者的生命、法律和道德上的責任、以及醫療資源的分配等問題。不同國家和地區對善終權的看法和法律規定差異很大,有些國家和地區已經合法化安樂死,而有些則完全禁止。